汇(补)缴
2024-02-05 16:30:38 浏览次数:
汇(补)缴
1.汇缴核定,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办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须准确填写职工账号、补缴月份和补缴金额附excel电子版。
注:单位可通过Ukey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汇(补)缴
1.汇缴核定,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办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须准确填写职工账号、补缴月份和补缴金额附excel电子版。
注:单位可通过Ukey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