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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全面开启

2020-01-03 11:09:29  浏览次数:

 

2020年度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启动,相关文件已通过公积金网站、微信、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发布,请各单位经办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办理本单位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此次基数调整工作涉及到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和市财政未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这三类市直单位。缴存基数上限为14589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50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56元。

需要注意的是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申报的职工缴存基数包含30%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不再另外以补缴形式缴存,如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化的,须在每月15日之前报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办理核定业务,每月20日之前汇缴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与财政统发部分住房公积金匹配后统一做汇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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