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2024-02-05 15:26:08 浏览次数: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1)租赁公租房和廉租房提取
1.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交纳租金的收据;
3.身份证;
4.I类借记卡收款账户(I类借记卡收或社保卡);
5.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等明确夫妻关系的有效材料。
提取时限、次数和提取金额:租赁公租房和廉租房提取,以缴纳房屋租赁费用的收据为准一年以内,职工租赁住房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金额且每月提取金额最高额度为2000元。
(2) 租赁商品住房提取
1.夫妻双方在缴存地显示无房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2.身份证;
3.I类借记卡收款账户(I类借记卡收或社保卡);
4.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等明确夫妻关系的有效材料。
提取时限、次数和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提取,缴存地无房的,在缴存地办理租房提取,一年申请一次,逐月支付。提取金额按夫妻月缴存额之和提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提取,最高上限为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