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提取
2025-04-16 15:26:46 浏览次数:
购买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提取
1.准购证明文件;
2.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
3.身份证;
4.I类借记卡收款账户(I类借记卡收或社保卡);
5.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等明确夫妻关系的有效材料。
提取时限、次数和提取金额: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房提取,应自取得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五年以内,同一次交易的自住住房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