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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严厉打击“骗提套取” 住房公积金行为

2025-04-27 11:05:59  浏览次数:

  近期,我中心处理了利用虚假材料以购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尽管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难度大、当事人配合程度不高,但始终没有放弃对违规违法行为的追责处置。

  调查事实:2019年2月,陈某携带再交易购房手续到中心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提供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配偶临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税收缴款书、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材料存疑,随即暂停了该业务,重新核实相关材料,多次联系陈某进行深入调查被拒绝。

  2025年4月,陈某来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时发现公积金账户被限制,进而来接受调查。由于陈某长期拒绝配合调查,有意逃避核查,无法对虚假材料来源进行深挖细核,无法严厉打击不法中介,助长了不法中介的嚣张气焰,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处理结果:根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之规定,采取了取消个人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含冲还贷)资格等措施。

  鉴于上述真实案例,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中心从未批准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业务均依法依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作诚实守信人员,自觉抵制“住房公积金提现”等非法小广告、诈骗电话,谨防上当受骗。在办理业务前,可通过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12329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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