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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违规提取 筑牢住房公积金安全防线

2026-06-24 11:03:42  浏览次数:

        为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广大缴存人权益,近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查处一起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案,并依规作出失信惩戒处理。

        2026年5月29日,李某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窗口工作人员在资料审核中发现其婚姻信息存在疑点。为严把审核关口、防范违规风险,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核验,查实李某已于2023年登记结婚。同时,发现李某曾在2024年1月以单身名义提交虚假声明,违规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24000元,属于典型的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违规骗取公积金的行为。

        中心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固定相关违规提取的证据。工作人员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详细宣讲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失信惩戒政策,明确告知违规提取的后果。经教育劝导,李某深刻认识到违规过错,于2026年6月3日全额退回违规提取的公积金24000元,主动纠正违规行为。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及《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李某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构成个人较重失信行为。中心依规对李某作出失信惩戒处理: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入个人账户,失信记录期限为3年,期间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核查对象;同时取消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含冲还贷)资格。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加大核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申报、隐瞒信息、伪造材料等骗提骗贷行为。同时持续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常态化开展政策与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缴存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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